一、湖北消费券能在线上使用吗?
一、使用地点
在各市州区域抢领的湖北消费券(普通券)限当地使用,不支持跨市州区域使用。
二、使用时间
抢领的湖北消费券(普通券)限7日内使用,过期作废。“日”为“自然日”,使用截止时间为从消费券投放当日(含当日)开始计算的第7日24:00前。
【如:9月17日20:00投放的首轮第一批湖北消费券(普通券),使用截止时间为9月23日24:00前;9月20日20:00投放的首轮第二批湖北消费券(普通券),使用截止时间为9月26日24:00前,其他时段投放的湖北消费券(普通券)依此类推】
三、使用规则
1、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可与平台和商户(机构)优惠券叠加使用,每笔消费仅限使用一张消费券。
2、前一轮未使用的湖北消费券(普通券)逾期作废,其额度自动滚投到下一轮资金总量中。
3、湖北消费券(普通券)需到线下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进行消费并在线支付时方能使用,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4、实际消费金额须满足消费券面值3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湖北消费券(普通券),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
四、使用商家
1、首轮(中秋)、第二轮(国庆)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期间,消费者抢领的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餐饮消费券三类消费券按不同类型使用,所有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按行业类别仅适用三类中一类消费券;
2、第三轮(双十一)、第四轮(双十二)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期间,消费者抢领的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餐饮消费券三类消费券不限类型打通使用,所有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不分行业类别,均可适用所有三类消费券。
(1)商场消费券:首轮(中秋)、第二轮(国庆)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期间,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场、家居卖场、手机专卖店、服装鞋帽专卖店等;
(2)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首轮(中秋)、第二轮(国庆)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期间,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等;
(3)餐饮消费券:首轮(中秋)、第二轮(国庆)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期间,限使用于餐饮店(含外卖)。
二、美团闪购怎么赚钱?
(1)美团闪购:采用平台模式,主打非餐外卖,SKU 比较广,包括了日用品,医药、鲜花等等;另外闪购还推出了生鲜子品牌 “菜大全”,主攻线菜场线上化;当前闪购的客单价已超过了餐饮外卖业务。
(2)针对在家做饭的万亿生鲜大赛道,美团在一线城市推美团买菜,采用自营的前置仓模式,自备生鲜库存,非常低毛利;
三、清明期间可以买东西吗?
可以购买东西。这是因为清明节作为传统节日,虽然有祭祀祖先和扫墓的习俗,但现代生活中人们也会有购物、旅游等活动。此外,也有些商家可能会推出促销活动吸引消费者。但是,在进行购物和旅游活动时仍要遵守疫情防控措施以及社交礼仪,尊重传统习俗,文明出行。除了清明节外,每个节日都有自己的特点和庆祝方式,在庆祝过程中也会有相应的消费活动。在进行消费时,应该注意个人财务状况,避免过度消费和浪费。同时也要关注所购买商品的品质和安全性,以及商家的信用与服务质量。
四、闪购消费券如何使用?
一、使用场景
(一)商场券:仅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服装鞋帽专卖店等线下实物零售门店;
(二)超市券:仅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不得用于机动车用燃料加注)、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等线下实物零售门店;
(三)餐饮券:仅限使用于餐饮门店(含外卖)。
第一轮至第三轮第一批消费券发放期间,消费者抢领的商场券、超市券、餐饮券仅限于在各自对应的消费场景使用,各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按在服务平台备注的行业类别仅适用某一类消费券;从第三轮第二批开始,消费者抢领的消费券取消类别限制,改为通用券,可在三类场景打通使用。
二、核销要求
消费券可与平台、机构和商户各类优惠叠加使用。扣除平台、商家等各类优惠后的单笔消费金额须达到消费券面额3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消费券。比如,核销1张面额20元的消费券,扣除其他各类优惠后的待支付金额需达到60元及以上。单笔消费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核销时不找零、不变现,禁止倒买倒卖。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
三、使用方式
在使用门店使用云闪付【付款码】、【扫一扫】或消费券详情页点击【出示付款码】支付,达到指定金额消费券自动核销。
四、使用有效期
在使用门店使用云闪付【付款码】、【扫一扫】或消费券详情页点击【出示付款码】支付,达到指定金额消费券自动核销。
五、使用注意事项
1、省内消费者在各市州区域抢领的消费券仅限于在该市州区域使用,不支持跨市州区域使用。
2、逾期作废的消费券,其资金自动退回服务平台账户,滚动投放到下一批使用。
3、消费者抢领并使用后发生退款的消费券自动作废,其资金自动退回服务平台账户,滚动投放到下一批使用
五、2020年美团外卖利润?
2020年美团经营利润为43.3亿元,同比增长61.1%;调整后净利润为31.21亿元,同比下降33%;2020年第四季度美团经营亏损为28.53亿元,去年四季度盈利14.24亿元,同比变动300.3%,调整后亏损14.37亿元。
按业务来看,2020年第四季度,美团餐饮外卖收入215.38亿元,同比增长37%;到店、酒店及旅游业务收入71.35亿元,同比增长12.2%;新业务及其他收入92.44亿元,同比增长51.9%。从2020年全年来看,美团餐饮外卖收入662亿元,同比增长20.8%;到店、酒店及旅游业务收入212.52亿元,同比下降4.6%;新业务及其他收入272.77亿元,同比增长33.6%。
经营数据上看,2020年全年,美团交易用户数5.106亿,同比增长13.3%;活跃商家数量为680万,同比增长10.1%;每位交易用户平均每年交易笔数为28.1,同比增长2.5%。
2020年,美团餐饮外卖业务交易金额同比增长24.5%至人民币4,889亿元。餐饮外卖全年交易笔数同比增加16.3%至101亿笔,日均交易笔数同比增长16.0%至2770万笔。每笔餐饮外卖业务订单的平均价值同比增长7.0%至人民币48.2元。餐饮外卖业务变现率由2019年的14.0%降至13.6%。因此,收入同比增长20.8%至人民币663亿元。餐饮外卖业务的经营溢利由2019年的人民币14亿元增加至2020年的人民币28亿元,而经营利润率则由2.6%升至4.3%。
除主体业务外,美团面向未来投入的新业务也继续稳定增长,受益于美团的配送效率、便捷的用户体验和产品服务,新业务全年收入增长33.6%至273亿元。在新业务分部中,零售业务取得显著进展。美团优选在四季度已覆盖全国约2000多个市县。美团闪购在药品、鲜花等品类方面实现日订单峰值约450万。